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需要长期连续住院诊疗的,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定病种长期住院床日分值结算
一、脑血管意外康复期
经确诊为“腔隙性脑梗死、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疾病的其中一种以上疾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偏瘫、昏迷、大小便失禁等明显功能障碍及合并症,需长期入院治疗的患者。
2.急性期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但肢体功能恢复较差,仍需要康复治疗,或全身营养不良,长期卧床易发生褥疮及其他部位感染等合并症的患者。
3.康复期内合并慢性感染,或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肾功能不全等慢性疾病需长期入院治疗的患者。
4.经住院治疗遗留精神症状后遗证,如抑郁、焦虑、狂燥等须长期治疗及监护的患者。
二、恶性肿瘤晚期
经确诊为"恶性肿瘤”,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出现恶性肿瘤远处转移、骨转移、恶病质、肿瘤局部侵润和明显压迫等晚期症状和体征的患者。
2. 伴有顽固性疼痛必须进行镇痛治疗的患者。
3. 恶病质,不能正常进食需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
4. 全身衰竭,需维持治疗的患者。
5. 卡氏评分50分(含)以下的患者。
三、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严重尘肺、肺结核等)
经确诊为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严重尘肺、肺结核等),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静息状态下存在明显呼吸困难需长期或反复氧疗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存在呼吸衰竭和/或右心衰竭等并发症。
3. 合并慢性肺部感染。
四、慢性心功能衰竭
经确诊为慢性心功能衰端,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心功能三级或以上的患者。
(二)心功能二级合并有肺部或其他慢性感染等并发症需长期氧疗的患者。
五、骨折
经确诊脊椎、骨盆、下肢骨折的其中一种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骨折致患者需长期卧床治疗或康复的患者。
(二)骨折合并截瘫、慢性感染并发症需长期入院治疗。
(三)合并未获控制的内科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病、肺心病、糖尿病等的老年骨折患者。
六、其他相当上述病种、病情需要长期卧床治疗的慢性疾病。